宿迁市建立研商会审制度强化土地管理

18.04.2018  02:09

      市政府成立土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发改、财政、规划、住建、国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明确由市国土会规划、住建等部门研究制定年度用地计划、土地供给和土地增减挂钩,以及土地收储、经营性土地挂牌等各项工作方案;由市住建会规划、国土和各区(开发区、新区)研究制定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建立定期研商、集中会审制度,市政府分管领导定期召集各区(开发区、新区、园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研商,市政府主要领导原则上每季度召开市土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集中会审,议定相关审议事项,着力推动资源配置优化,统筹推进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李 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