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月报制度

14.06.2017  00:52
        为加快推进养殖污染治理,确保按时序全面完成治理率任务指标,6月7日,盐城市农委、盐城市环保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进展月报制度》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农委、环保等部门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抓紧组织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检查认定工作。对污染治理工作进展实行零报告制度,相关部门要明确科室(单位)具体负责,指定专人统计填报,于每月5日前将上一月通过检查认定的规模场汇总表及名单报送市农委和市环保局。
作者:委畜牧处
破解畜禽养殖难题守护盐城绿色发展
   通榆河一级水源保护区内39家规模畜禽养殖场已环保厅
南通以改革创新破环保难题
   上下联动治污染 部门携手绘蓝图    环保厅
常州市武进区现场检查嘉泽镇“263”畜禽整治工作
    7月4日常州市武进农业局生态站联合常州市武农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