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跟踪监督体系

18.11.2014  18:27

  为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邳州市着手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跟踪监督体系,对法律服务实施“打分”评价。
  质量跟踪监督机制将渗透到公共法律服务各个环节,主要内容和要求包括:一是在形式上做到“四化”,即着装规范化、语言标准化、服务文明化、法律文书撰写、制作方式格式化。二是在程序上做到咨询案件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反馈,对接受委托办理的案件全部建立案件档案,以规范格式记录服务过程,并实行全程服务质量跟踪和案件定期回访制度。三是在实体上实行受理、分配、服务三统一,建立首问负责制和工作日志及案件通报制,对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先行制。四是在救济渠道上实行投诉管理责任制,公布12348服务监督电话,设置监督信箱,公布微博、微信账号,开辟网上投诉板块,对群众表示不满意的合理诉求,市局办公室及时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