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出台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

20.08.2015  02:50

      日前,扬州市广陵区出台《关于开展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将困境儿童福利制度扩大到6类18种,包含了困难家庭中的重残重病和罕见病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浪乞讨儿童、失足未成年人和其他低保家庭儿童。根据“分层次、分类型、分标准”的原则,不同类型困境儿童将享受到生活、医疗、教育、监护、救助等分类保障。除继续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外,还将参照孤儿标准向事实无人抚养的困境儿童、困难家庭的重残、重病和罕见病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并逐年自然增长。

      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为全区困境儿童编织了一张兜住底、盖住面、溢满爱的安全保护网,全区500多名困境儿童将得到政府的保障、服务和社会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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