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兜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13.01.2016  15:34

      今年以来,扬州市广陵区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要求,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着力解民忧帮民困。

      一是坚持托底线,织密基本保障网。先后提高3类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其中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575元/人/月,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调整供养资金到9360元/人/年,孤儿保障标准提高到1010 元/人/月。分层次、分类型探索建立困境儿童福利服务制度,出台《广陵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细则》,在10个乡镇街道114个社区(村)聘请专、兼职儿童救助保护督导员,逐步建立起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是坚持“救急难”,织密临时救助网。在重点保障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基础上,扩大帮扶救助的覆盖面,突出区级、街道临时救助力度,政策向重病、重残困难家庭倾斜。搭建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平台,截止目前,共救助412户急难家庭,发放救助金67.85万元。建立定期巡逻制度,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为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救助金2万元。

      三是坚持可持续,织密核对安全网。建立低保动态管理制度,利用社会救助信息核对平台,连接公安、工商、税务、工商、劳动等数据信息,健立跨部门、多层次的信息共享救助核对机制,共查询核对在册2282户、3872名困难对象的车辆、养老保险等信息,注销不符合救助资格对象65人,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完善三级网络审批机制,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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