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三个完善” 落实社会救助保障体系

28.03.2016  17:51

      近年来,扬州市广陵区不断完善救助扶贫措施,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保障网”,把民政救助工作落到实处、落到小处、落到细处。

      一是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先后出台了《扬州市广陵区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广陵区农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急难家庭救助实施意见》和《广陵区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发现、介入、救助保护”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搭建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平台”和 “一站式服务平台”,编织一张兜住困难家庭基本生活及权益的安全网。

      二是完善殡葬惠民政策。自2012年实行殡葬惠民政策以来,建立困难群体基本殡葬服务救助保障制度,对低保、五保、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予以减免,全区财政累计支付居民基本丧葬费用超1300万元,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

      三是完善救灾安置机制。健全完善救灾应急救助体系,形成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转移安置救灾应急保障机制,集中开展“5 12”减灾知识现场宣传活动及灾害应急演练活动,提高自然灾害预警反应能力和安置救助水平。目前,先后创成全国防灾减灾示范区2个,省级防灾减灾示范区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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