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工商局三措施促进行政处罚卷宗规范化

08.06.2016  20:50

  

   为了适应体制改革后执法办案要求,从源头促进行政处罚文书和卷宗档案规范化,扬州市工商局分别对行政处罚文书样式、文号编制和案件材料立卷归档进行规范。

  一是修订53种行政处罚文书。着重修订体制调整后执法主体名称变更、处罚缴款方式、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等相关文书,并通知执法部门救济途径和时限变更。

  二是统一29种文书的文号编制。发文明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由案件软件系统自动生成。除法规处负责编制的文书外,其余文书文号,由各案件承办机构按照文件要求编制。文件对涉及10个执法部门的29种须编制文号文书列明了样式和编号规则。

  三是进一步修订行政处罚案件材料立卷归档办法。随着法律的修订和处罚程序、执法方式的变化,旧版的《行政处罚案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已经不适应当前执法的需要。新版归档办法删除了年检处罚文书的归档,增加了新的执法程序需要归档的文书,并对归档文书的排列规则、案卷归档和借阅使用的程序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以上三措施基本满足了当前执法实践的需要,通过规范文书、文号和立卷归档,客观上促进执法人员按照法定要求和法定程序执法,提高了该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