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将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9.04.2016  17:02

  

   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是镇江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和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级机关“效能革命”的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

  近日,镇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

  该《意见》明确: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实施主体,即:市级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的组织;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具体事项。
  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减少行政执法争议,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该《意见》要求,市各行政执法部门从今年4月起制定方案组织实施,11月底前全面完成建立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将此项工作与市级机关绩效管理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有机结合,对落实不力、工作不实的在考核中予以通报扣分。
  (镇江市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