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对补充耕地指标实施奖励统筹

11.09.2017  14:35

        近日镇江市出台补充耕地指标奖励统筹办法,充分调动基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各地开展土地复垦开发,形成的补充耕地指标,市财政依申请给予每亩15万元奖补资金。加强补充耕地指标统筹管理。市给予奖补的补充耕地指标、市财政直接投资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形成的补充耕地指标,全部纳入市级统筹管理。各地自行形成的指标,原则上只能在本地有偿使用。补充耕地指标实行属地负责制,指标不足的由属地政府负责筹资购买。统筹指标优先用于保障市级重大产业项目。补充耕地指标市级统筹管理形成的收入,由市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益用于定向竞买省级平台补充耕地指标、土地复垦开发和耕地保护。(镇江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