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对社会开放企业信用信息查询

05.02.2015  11:35

  近日,为规范全市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行为,推动信用信息在行政领域的应用,扬州市信用办出台了《扬州市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将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暂行办法》规定,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将向行政机关、社会法人、自然人和信用服务机构等提供基础性、公益性的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和服务,主要包括信用信息审查、信用信息查询、信用信息异议处理等。查询结果将应用于政府行政管理过程中对行政相对人的信用审查和企业对自身信用记录情况的自查等领域。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开通了两种查询渠道,网络查询平台为“诚信扬州网”,网下查询平台为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经信委窗口。

  《暂行办法》明确了查询时需履行的相关手续。企业法人自查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申请表》,加盖法人公章(具体服务流程和相关表格可在http://cxyz.yangzhou.gov.cn/  “诚信扬州网”查看下载)。法人提供完备的材料,工作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可在窗口领取报告或自费邮寄方式获取查询报告。

  (扬州市信用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