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审计局修订制度规范工程审计管理

24.06.2015  20:46

  6月19日,张家港市审计局重新修订了《基建审计操作规程》和《造价审核质量复核办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促进工程审计阳光操作。2014年,该局共完成工程审计项目400多项,核减工程款1.28亿元,平均核减率8.51%,工程审计阳光操作,提升了工程审计质量。
  张家港市经济发展迅速,每年政府性工程投入数十亿元,工程建设和审计质量不仅公众比较关注,而且社会各界比较关切。张家港市审计局担负着主要的政府性工程审计和核减任务。该市审计局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审计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要求,反复研究,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工程审计的各项规章制度,重新制定了《基建审计操作规程》和《造价审核质量复核办法》。《规程》从项目接收、项目分工、初审阶段、初审复核阶段、核对阶段、定案阶段、报告阶段、归档阶段等八个方面对工程审计予以规范;《办法》从复核工作分工、复核质量责任、复核流程、复核奖惩办法、复核资料留存六个方面对工程造价审核作出具体规定。《规程》和《办法》的出台使工程审计环环紧扣,相互衔接,工程审计程序从领导到审计人员既分工明确,又责任到人。
  与此同时,为提高工程审计质量,确保工程审计有序开展,张家港市审计局严把进人、用人关,提高进人准入门槛,对从业人员实行招聘制和奖惩制,奖罚分明。对工程审计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签订工程审计廉政责任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该局还加大对工程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到目前为止,该市审计局从事工程审计人员已有10名有高级工程师,1名有工程师,1名有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其中还有6人有注册工程师职称,6人有中级专业造价员职称。从业人员政治思想素质的提高和业务技术素质提升的“双保险”,促进提升确保了工程审计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