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审计局促进出台大众创业创新政策

15.09.2015  00:08

  8月下旬,扬州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扬州市扶持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创新十项政策措施》,以进一步优化创业空间、激发创业激情。去年,该市审计局对扬州市本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对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扶持力度不够大、科技创业门槛比较高、专项资金存在沉淀等问题,提出了“降低创业门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参与各类创业孵化机构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盘活各类闲置资产资源服务科技创新发展”等建议。审计情况引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市科技局、财政局、工商局等部门经过审慎调研,并征求审计部门的意见建议,最终出台了这项措施。
  办法规定,大力支持各类众创空间主体设立。鼓励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参与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各类创业孵化机构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对设立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采取全程电子化登记、一站式窗口、“三证合一”以及逐步实现“一照一码”等服务措施,为新设各类创业创新主体提供“直通车”服务。
  办法明确,鼓励用知识产权出资设立创业创新主体。支持创业创新人员以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作为开办企业资本金或在与企业合作中作价出资,激发企业创业创新活力。释放众创空间经营场所资源。鼓励盘活和利用闲置的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物流设施等资源,改造和建设各类众创空间。
  办法强调,要提升众创空间知名度和吸引力。引导广告企业积极参与推动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创新公益性宣传,定期发布公益性广告,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社会氛围。引导广告人才加入众创空间、文化创意园建设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广告园区打造众创空间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