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完善专职调解员考核奖励办法

03.02.2015  20:33

近日,宜兴市司法局出台新的《镇级专职调解员考核奖励办法》和《镇级专职调解员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着重从专职调解员的依法调解、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调解数量、调解质量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绩效奖励挂钩,与续聘解聘挂钩,对连续2年考核排名末位的,实行解聘办法,进一步提高基层一线专职调解员实战能力。

新的《考核奖励办法》包括日常考核、业务考核、卷宗质量考核和目标任务考核四个部分,比原《办法》增加了卷宗质量考核一类,对镇级调委会卷宗的规范化提出明确要求,对卷宗的真实性将进行审核。在目标考核中,除了对办案数量、卷宗录入率和信息报送数作出明确规定外,还对排查预警作出要求,辖区内发生群体性事件和非正常死亡的,发现重大矛盾纠纷隐患的,均应在第一时间上报。

 

来源:宜兴市司法局

编校: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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