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5位市委常委履新 3人从省“空降”至地方任职

20.09.2016  20:38

  上周,江苏又有无锡、常州、镇江、南通几个市的常委班子出现了调整,共有5位市委常委履新。

  9月14日消息,周英任无锡市委委员、常委、组织部部长;免去朱劲松无锡市常委、委员、组织部部长职务,另有任用。

  9月15日当天又传来两则消息:常胜梅任泰州市委委员、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冯军任南通市委委员、常委。

  《镇江日报》9月15日刊登镇江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消息,在出席会议的市委常委名单中,出现了倪斌和李健的名字。

  交汇点注意到,这次5位新到任的市委常委当中,有3人为从省级机关单位直接“空降”到地方任职。

  1969年1月出生的冯军是江苏灌云人,曾经在江苏省政协、江苏省信息产业厅、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作,2015年6月起任江苏省纪委派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比冯军小一岁的常胜梅的工作经历也主要在省里,此前曾任江苏省妇女联合会妇女发展部部长,2013年12月当选为江苏省妇联副主席。

  周英,此前为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兼省总工会副主席。她和省内媒体打交道颇多,曾多次代表省人社厅走进“政风热线”直播室接受听众的投诉与咨询。

  从省里到地方工作,这几位新任常委的担子并不轻。其中,周英、常胜梅均为女性领导干部,此前主要负责就业、劳动关系工作与妇女工作。这次调整之后,一位负责组织人事,肩负对干部考察了解的重责,一位负责宣传,是当地对外形象的塑造者,她们转型之后有何作为备受外界关注。

  镇江的两位新任市委常委,则是以其他市的市委常委身份平调到镇江任职。

  1962年11月出生的李健是安徽五河人,在苏中的淮安、宿迁任职达35之久。2015年,他就升任了宿迁市委常委,任组织部长。一年以后,他离开苏中赴苏南任职,任镇江市委常委。

  1972年9月出生的倪斌是内蒙哲盟人,他的工作经历则更为丰富一些。他曾经在高校任职,2000年7月从北京大学毕业后留校工作,历任北京大学发展规划部事业规划办公室副主任、党办校办党委书记秘书、发展规划部副部长。2005年12月,他从高校到无锡挂职工作,任无锡市长助理。此后,他就一直留在江苏工作。 2011年8月,倪斌升任泰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13年11月,他从市里面到区县工作,任靖江市委书记。今年7月,他免去了靖江市委书记的职务。两个月后调任到镇江担任市委常委。

  结合此前的几次江苏各市委常委班子成员调整,交汇点记者注意到,近一段时间以来,从省里面“空降”领导干部到市一级担任市委常委的现象不少,而且这些干部的年轻化趋势更加明显。

  在上上周的省委组织部公示中,现任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处长、省高级管理人才培训中心主任过利平,拟任宿迁市委常委;现任江苏省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黄利民,拟任镇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在更早之前的6月12日的公示中,刘海涛拟任连云港市委常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971年9月出生的刘海涛历任江苏省纪委法规研究室副主任,江苏省纪委法规研究室主任(副厅级)、江苏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副厅级)。

  与刘海涛几乎同时到连云港任职的还有共青团江苏省委原书记万闻华。1974年7月出生的万闻华曾经是江苏最年轻的正厅级干部。此前,她一直在共青团江苏省委工作,在担任共青团江苏省委书记5年之后,赴连云港任市委常委、副书记、组织部长。

  涉案: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建筑业管理处处长孙昶(正科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苏州苏井源水务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吴锦军以涉嫌单位行贿罪立案侦查,并对吴锦军采取强制措施。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红祥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无锡市新吴区商务旅游局临时协调小组组长强莘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邓绍江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清浦区交通运输局总账会计陈燕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

  通报:

  扬州市邗江区双墩墓园主任刘有祥将墓园服务中心改建成会所,在其中吃喝、打牌、赌博、洗浴。同时,指使会计人员虚开建筑业发票入账,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支出吃喝玩乐款项。刘有祥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镇江市丹徒区科技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魏志康以非法手段套取国家财政专项科研资金65万元,并将其中的26万余元用于吃喝招待,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魏志康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泰州市姜堰区华港镇综治办副主任杨志育、镇统计站站长王如亮在参与卤汀河移民生产安置配套(华港段)工程招标活动后,接受中标公司负责人安排的宴请。两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盐城市大丰区副区长黄正桂,由大丰区水利局局长季明珍、副局长李伟等人陪同,于去年6月24日下班后到自来水公司打乒乓球,并接受自来水公司在职工餐厅组织的公款宴请。黄正桂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季明珍、李伟分别被诫勉谈话。

  南通市卫生监督所稽查科副科长张尉怡、监督五科副科长柳树,如东县卫生监督所医疗服务监督科科长朱春梅去年6月17日前往如东县对某私营医院执法检查后,接受该医院院长的宴请。张尉怡、柳树、朱春梅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退缴违纪款项。

  江苏晨光盛得液压设备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兼副总经理刘志宏去年2-4月先后4次主动要求公司货物承运商常州某物流公司老板安排吃喝、足浴等活动,并两次接受陪唱服务。刘志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江苏省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谈家东为答谢某文工团工作支持,今年3月31日在研究所食堂宴请该文工团电视剧制作部4人,安排陪餐11人。谈家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公诉:

  镇江市丹徒区供销合作总社高桥中心供销社原主任童瑞祥涉嫌滥用职权一案,已由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镇江市丹徒区供销合作总社财务科原副科长姜建华涉嫌玩忽职守一案,已由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扬中市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杨迎春(副科级)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镇江市供销合作总社原副调研员施源(副处级)涉嫌滥用职权罪一案,已由扬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扬中经济开发区兴隆社区原党委副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黄克斌涉嫌滥用职权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已由扬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审判: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泰州市原副市长贾春林受贿案,认定被告人贾春林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犯罪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扬中市人民法院对镇江市京口区象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康复部原副主任黎俊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黎俊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编辑:盛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