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法律援助经费保障“瓶颈”问题

14.03.2016  15:30

日前,兴化市委常委积极贯彻省”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专题研究解决法律援助业务经费财政保障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决定进一步降低受援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对往年40万元左右和今后经费缺口,采取年初增加预算、年终追加不足的方式,由市财政全额保障,确保满足法律援助民生工作需要。

兴化市是农业和人口大市,法律援助需求很大。近3年来,每年仅办理农民工追索报酬、工伤赔偿等免审案件均在1500件以上,由于地方财力薄弱,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法援经费仅20万元,经费保障少,制约了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发展。为此,在省”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印发后,兴化市司法局以此为契机,着力就解决制约本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经费保障“瓶颈”问题,主动向市分管领导汇报,引起领导高度重视。节前即安排政法委主要领导带领公检法、财政有关人员和律师代表就法律援助财政保障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调研期间,局党组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就近三年来全市法援工作的运行情况、工作成效、亟需解决的难题作了精心汇报,调研组实地察看了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案件录入情况,抽查了结案卷宗、质量管理和经费保障情况及使用台账资料。兴化法援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调研组的充分肯定,调研组长表示对存在的经费保障“瓶颈”问题,立即形成书面调研报告提交常委会讨论,最终促进了经费保障问题的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