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委书记批示肯定老年法律维权工作

27.06.2016  21:24

近日,镇江市司法局被全国老龄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授予“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镇江市委书记夏锦文批示肯定:“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从点滴做起、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称号名副其实。体现了务实之作风,精细之精神,值得提倡、坚持和推广。

近年来,镇江市司法局积极适应老龄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不断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通过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司法惠民服务站全覆盖,全面建立辖市区、镇街“一站式、窗口化、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不断完善老年法律维权网络。同时,创新在基层“两委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聘160余名法律援助联络员,重点关注70岁以上高龄、失能半失能、贫困以及空 巢老人的法律服务需求,方便老人就近、快捷获得法律帮助。此外,积极发动系统内干部职工组建“老年维权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法治阳光温暖老龄”“公证敬老月”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法律惠老活动,努力帮助老年人解决维权过程中实际问题。近3年来,全市共接受老年人法律咨询26000多人次、承办涉老维权法 律援助案件2900余件、办理公证案件9300余件减免费用18.3万元,调解矛盾纠纷3500余起,真正为老年人撑起了贴心“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