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大中小学校配置消防安全辅导员

12.11.2015  20:32

      日前,泰州市印发专题文件,在全省教育系统为全市高校、中小学、幼儿园配置消防安全辅导员,这是该市继2013年为全市大中小配置交通安全辅导员之后的又一创新举措。
  消防安全辅导员由公安消防部门的专业人员担任,交通安全辅导员由交巡警中队交警或派出所民警担任。消防安全辅导员须履行八项工作职责,包括每月至少与学校联系一次,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协助指导学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每年至少对教职工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知识或技能培训;督促指导学校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全校性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指导学校规范完善消防安全标识、标志;督促指导学校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开展灭火疏散演练;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竞赛活动;协助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台账。
  据悉,泰州市按照1-3所学校配置1名专业人员的比例,全市672所学校配置消防、交通安全辅导员总数达250人左右,由教育、消防、交通部门联合部署与落实。该举措旨在通过工作重心前置、直接一线参与,努力从源头上指导提高安全技能、排除安全隐患,杜绝发生消防和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有力有效保障校园稳定和师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