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城管局向“偷倒乱倒垃圾”行为开出最严罚单

22.02.2017  18:05
 

近日,经过调查处理,昆山市城管局执法大队淀山湖中队向一工程公司的偷倒建筑垃圾行为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决定。

2月9日下午1时许,城管淀山湖中队发现淀山湖镇新兴路有2辆工程车和1台挖机正在倾倒建筑垃圾,现场建筑垃圾占地约590平方米。经查,某工程公司承接了附近工厂的建筑垃圾清运工程,为省钱省事直接将建筑垃圾运倾倒在新兴路路面上。执法人员立即取证并向当事人开具《责令停止违反城市管理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偷倒垃圾行为。

淀山湖中队执法人员按照法律程序向当事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由于现场偷倒建筑垃圾数量较多,情节较为严重,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处偷倒的建筑垃圾已责令当事人清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