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城市管理局:“容缺受理”让公共服务项目更便民

15.03.2017  00:29
 

在亮化验收等公共服务项目中,由于申报材料较多,再加之申请人对于申报的材料清单通常理解不够,导致申报过程中,常常丢三落四,到窗口后常常要往返几趟补充材料。为此,宿迁市城市管理局从方便群众着手,积极创新工作方法,用“容缺受理”制度为相对人排忧解难。

据介绍,“容缺受理”是指在申请事项中如非主要材料存在缺陷或瑕疵的,该局服务窗口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先受理该申请事项,要求申请人在我局现场勘察时,将材料补齐,整个过程不影响受理、审查进度。

此项制度优化了审批的流程,提高了审批的效率,既确保了审批程序和要求的严肃性,又体现了主动服务的灵活性,受到了广大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宿迁市城市管理局:许保康   卢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