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四个明确”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29.10.2014  19:20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从源头上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常熟市以“四个明确”加强2015年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一、明确编报时间。 绩效目标编制时间节点提前,融入部门预算编制各个环节, 实现绩效目标管理与预算编制全过程的“四个同步 :同步布置、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下达,强化绩效目标的前置作用,为预算编制提供科学合理依据。

      二、明确绩效项目。 以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的重大专项为重点,不断创新管理办法,将项目区分事业专业类、政府购买类、政策补贴类、基本建设工程类、信息化建设工程类,对“投入”类共性指标作出明确规定,从方向和目标上加以规划指导,增强可操作性,便于后期统一评价标准。

      三、明确部门职责。 进一步明确市财政局与预算单位以及财政局内部科室之间职责,建立多层次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制定《常熟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制度》,规范绩效管理的内部工作流程,形成推动绩效管理合力。

      四、明确目标应用。 经批复的绩效目标是预算执行、预算监控、绩效评价、绩效问责的重要依据,市财政局和预算单位根据绩效目标批复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