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司法局被评为省市依法行政示范点

17.04.2015  20:02

近日,扬州市司法局被省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省、市依法行政示范点。近年来,扬州市司法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质效明显提升。

一是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工作明显增强。市、县两级先后成立依法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等领导小组。市局设置了专门的法制机构,抽调2名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充实法制队伍。邗江、高邮等地单设了法制科,其余县市区建立了兼职法制员制度。

二是司法行政队伍素质明显好转。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制度,进一步培育全民法治理念,将法治思维的培育纳入培训计划,制定执法人员学习三年计划,每年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和法制人员参加各类培训5次以上。实行执法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完善执法人员和法制人员档案,建立执业失范黑名单制度,100%持证上岗,每个执法岗位都有2名执法人员。

三是部门服务保障作用明显增强。发挥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职能,着力推进全社会法律顾问工作,制定《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优化法律服务举措,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市、县、乡三级18大类100个专业性人民调委员会及人民调解工作室,开展公证惠民行动,社区矫正、矛盾调处和帮教安置工作成效明显,市公证处被评为全省“公正司法示范点”。

四是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专门编印了《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文书汇编》、《行政处罚法律规定汇编》,下发给所有执法人员和基层司法所。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通过对行政权力事项是否完整、名称是否规范、权力分类是否准确、法律依据是否充分等方面逐一进行核对,确定市级司法行政权力34项。

五是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有效提升。加大执法检查,增强法制监督指导力度,将法制工作嵌入业务工作中。推进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执业管理由事前审批管理,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

来源:扬州市司法局

编校:邱仕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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