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司法局“三项规范”加强司法鉴定内部管理

29.02.2016  15:56
      近年来,盐城市司法局以提高司法鉴定质量为基点,不断加强机构内部管理,推进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是规范内部规章制度。市局坚持每季一次的司法鉴定所主任会议,认真组织学习省厅和省高院联合下发的相关文件,确保了人员、内容、时间、效果“四落实”。各鉴定所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司法鉴定人执业信息、收费标准、投诉须知等20多项内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鉴定收费标准,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做到上墙公示,接受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二是规范机构执业监管。围绕省厅《关于开展司法鉴定行风建设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2015年3月份开始开展了以“诚信规范、执业为民”为主题的专项活动,6月份市局组织到各鉴定所进行实地检查,活动中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案卷、文书、档案管理、窗口建设等方面进行分头检查,并随机抽取了2-5月份40份连号案卷进行逐案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当场反馈,并责令即时整改。12月底,市局围绕省厅内部评价办法对全市各鉴定所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并进行反馈。     三是规范机构执业活动。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活动,2015年,盐城各司法鉴定机构均参加了能力验证活动,除1项评定结果为“通过”外,其余均获“满意”评定。盐城各司法鉴定机构在执业中严格规范执业活动,均能做到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指派鉴定人、统一鉴定材料管理、统一鉴定实施、统一鉴定标准、统一鉴定复核、统一文书格式、统一档案管理,司法鉴定工作广受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