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司法局“三结合”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02.12.2016  14:04

今年以来,盐城市司法局坚持把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作为执纪监督的重要内容,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新常态。

一是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对苗头性问题提醒在前,发挥提醒、劝诫和制约作用;对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前,落实约谈、函询等制度,让有反映的干部讲清问题、认识错误、及时改正,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普遍性问题约束在前,开展谈心谈话,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二是畅通举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针对“四风”问题花样翻新、隐形变异、发现难等问题,该局纪检组在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的同时,建立联动协作监督检查机制,确定公证管理处、律师管理处、基层法律服务等处室为联动协作重点部门,并根据职能特点明确各自纠“四风”监督责任、监督重点,进一步织密监督网络,实现监督全渗透全覆盖。

三是建章立制与严厉惩处相结合。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堵塞制度漏洞,推动作风建设源头防治常态化。同时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快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曝光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