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句容交警打造“三个一”服务品牌
今年以来,句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探索、建设并推进以“交通事故处理‘一体化’、车管服务‘一站式’、勤务执法‘一把尺’”为主要内容的“三个一”工程,实现了工作水平、队伍素质和群众满意度“三个提升”和执法成本、涉法涉诉案事件及群众办事成本的“三个下降”。这些工作,领该大队先后荣获公安部、省、市多项荣誉的同时,也成为镇江市目前唯一的全国优秀县级车管所。
事故处理“一体化”
回应群众“心期待”
针对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涉及部门多,导致群众不便,处理周期长、积案多易引发矛盾纠纷等现状,句容交警大队设立了交通事故“一体化”服务中心,对所有交通事故处理实行“一体化”运作,当事人跑断腿、赔偿款难执行、矛盾不易化解的难题得到了缓解。通过句容交警大队的积极协调,法院、司法局、物价局以及人寿、平安、人保、太平洋4家保险公司纷纷进驻服务中心,实行合署办公,实现了由原先的“各自为政”向现在的“一体化运作”的转变,真正让群众“走进一扇门、办结所有事”。不少来服务中心处理交通事故的句容市民都表示,这样做既省心、又省事。
不仅如此,“一体化”服务中心遵循“源头化解、促进和谐”原则,将调处工作贯穿于交通事故处理的始终,创新建立了由民警现场调解、司法局人民调解员调解、保险公司参与调解、人民法院提前介入调解等民警主导下的“四位一体”综合调解机制。有效改变了以往各部门分兵作战、各自为政、扯皮推诿的不良现象,保障群众参与调解、依靠群众推进公正调解,通过公正调解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取信于民、惠及于民。
自今年推行事故处理“一体化”服务以来,“一体化”服务中心共接报交通事故警情8505起,目前已结案8334起,结案率达97.99%,同比增加51.9%。通过对5000余人次的事故当事人进行回访,实现了群众满意率91%的历史新高。今年以来,涉及交通事故的复核案件同比下降50%。大大降低了司法行政成本,节省了事故当事人的诉讼费用。今年以来,未发生一起群众有效投诉问题,减少了不和谐、不稳定因素。
车管服务“一站式”
创新服务“新品牌”
为解决非法中介在车管所采用“坑、蒙、骗”等方式非法谋取财物,损害办事群众合法权益、影响公安机关形象等问题,句容交警大队对机动车以及驾驶人业务办理窗口服务模式进行了优化调整,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在驾驶人业务办理中,设置了“咨询导办岗”,安排工作人员接受咨询、引导、帮助办事人员查询以及打印各类表格。同时,专门设立了综合业务办理窗口,使用“排队叫号”系统,群众到任一窗口都可以办理驾驶人和机动车业务,各项流程全部由工作人员内部流转,优化了业务办理程序。在机动车业务办理中,服务中心安排12名工作人员对前来办理新车上牌的群众主动提供免费代办服务。车主只需要将相关手续及车辆交给工作人员,就可以直接到服务大厅群众等待区休息坐等检验结果。由工作人员全程为其代办所有手续,最后将办理结果交到车主手中。整个过程不到1个小时就可以全部办结。
自实行车管服务“一站式”以来,已替群众免费代办车辆检验32384辆次,代办新车上牌8496辆次。在全面挤压非法中介生存空间的同时,通过电话回访,群众满意度升至98%以上,形成了“双赢”的良好格局。今年,“一站式”服务被句容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评选为“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典型案例”。
勤务执法“一把尺”
锻造规范“真品牌”
为了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句容交警大队坚持把执法规范化作为交通管理工作的生命线,进一步打牢“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交通管理行政复议案件也由2013年的14件,降为2014年的2件,没有发生一起涉法信访投诉案件。因此,句容市车管所事故认定复核案件维持率在镇江下属各辖市区中名列第一,在句容市政府组织的行风政风评议中,人民满意度进入前十,以执法规范化、勤务标准化树立起句容交警的良好形象。
为此,句容交警大队把规范化标准化执法的着眼点放到了“人”的身上,制定了《句容交警大队学法制度》和领导联系点制度。制度要求,句容交警大队领导带头学法、用法、规范执法,推进执法水平上台阶。不仅如此,句容交警大队全体民警全部参加并通过初级执法资格考试,全员持证上岗。严格要求路面执勤、交通事故接处警以及窗口服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路面查纠违法行为必须全程开启并使用执法记录仪。
同时,句容交警制定了工作规范,对涉及行政拘留、扣车、扣证以及罚款、警告等所有案由,一律按不同情节制定了具体报批要求,避免“同城同违法不同处罚”的发生,实现了罚其必罚、罚当其过。对超载、超长、超宽、超高、酒后驾驶、驾驶报废车等重点违法行为,明确了查处流程和操作规范。
另外,句容交警还修订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执法办案单位的职责和责任主体,强化执法各环节监督。组建了专门的法制中队,配备专门法制员,负责对刑事案件所有执法环节、行政案件需要给予拘留处罚的案件审核。各执勤部门均配有1至2名兼职法制员,负责把关监督本部门的执法活动。通过制度完善,明确法制员职责权限、奖惩措施,强化法制员对各单位案件办理环节的跟踪监督。(镇江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