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发展改革委“开门”办理建议提案

31.05.2016  11:51

  为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的办理质量,扬州市发展改革委明确要求把“开门办理、开门纳谏,与代表委员100%见面,在规定时间内100%办结,办理结果让代表委员100%满意”作为“硬指标”,积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和联系,共同研究协商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办法。

  进一步明确办理要求。在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的基础上,严格落实“五定”制度,即定分管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完成时间、定任务、定责任;严格把好“六关”,即政策关、内容关、质量关、程序关、格式关、文字关。切实做到分管领导“亲自过问办理进程、亲自审阅答复意见、亲自上门进行答复”,确保办结率、见面率、满意率三个百分百。

  进一步强化分析研究。针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求相关承办处室加强调查研究、资料收集和归纳分析,找出解决建议提案涉及问题的最佳途径和有效方法,不断改进和强化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目标、有方案、有措施、有进展、有成效。

  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办理方案,对建议提案办理采取协商座谈、实地考察、专题调研等工作方式,制定完善组织部署、调查研究、正式答复、贯彻落实等4个步骤的具体目标和工作举措;组织参与建议提案办理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学习原文,理解主旨,专题讨论建议提案中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分析原因并思考对策,完善办理思路。

  进一步提升办理实效。在完成办理答复的基础上,立足于成果转化和效率提升,坚持把办理过程转化为理清思路、细化举措的过程和改进机关作风、服务创新的过程,进一步发现和弥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完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机制,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同时,突出抓好代表委员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努力在落实措施、解决问题上下工夫、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