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督察组向连盐泰宿4市反馈督察情况

24.11.2019  13:30

  今年5月17日至6月15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连云港、盐城、泰州和宿迁4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11月21号到22号,督察组分别向4市反馈督察意见。

  督察认为,近年来,连云港、盐城、泰州和宿迁4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也存在局部地区环境质量形势严峻,生态环境“短板”突出等问题。

  其中,连云港市绿色发展水平不高。2018年度单位GDP能耗、水耗均为全省最高。2019年1-5月,连云港市大气环境质量明显下滑,尚有3条入海河流水质劣于Ⅴ类。

  盐城市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有不到位情况。2018年,34个省考以上断面有8个不达标;优良天数比率较2017年下降6.9个百分点,降幅全省最大。一些突出环境问题长期没有解决,生态和海洋环境保护形势严峻。

  泰州市违规占用长江岸线资源问题突出,全市97.8公里长江干流岸线中生产岸线占比达52.2%。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步伐缓慢,乡镇污水管网缺口高达1279公里。省、市两级排查共发现河湖“两违”“三乱”问题1638个。

  宿迁市产业空间布局不够合理。2018年,PM2.5浓度排名全省倒数第二。该市自查发现的2593家“散乱污”企业中,督察时仍有525家未如期完成集中清理整治。

  截至目前,督察组交办的1853件环境信访问题已全部办结。督察强调,4市市委、市政府应根据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