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始招生 禁招不足龄幼儿

12.05.2016  13:43

  中国江苏网5月12日讯(记者 冯启榕)凡今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2岁;严禁小学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提前接受义务教育。本月上旬,市教育局对外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南通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确保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小学、初中入学率达到100%。

  据了解,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根据学校施教范围,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施教区学校或其他指定地点登记报名,提交材料,接受资格审核。报名时需出具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本施教区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居住证明(房产证)和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提供期房、租住房(公租房除外)、非住宅房屋等入学材料的,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明确招生办法,统筹安排入学。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市市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本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相应的身份证明、就业或居住证明及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向居住地学校或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提交就读申请,由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生源与布局统筹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此外,各区将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和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普通学校要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特殊教育学校要接收有入学需求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保障他们接受特殊义务教育的权利。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任务的学校建立学籍并送教上门。

  市教育局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奥数”成绩、特长评级等作为录取依据。坚持随机分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种名义设重点班。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一切费用。

  目前,2016年南通市区“小升初”招生工作时间安排也已敲定:5月30日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公布招生工作意见和招生工作行事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6月20日前,以区为单位发布学校招生工作要求、程序及办法;7月15日前,各区各校按照公布的招生办法招生;7月25日前,公示入学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

编辑: 廉昕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