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区上调社保补贴标准 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群可申请

03.01.2015  17:05

  记者昨天获悉,市区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再次上调,新标准从2014年11月1日起执行。据悉,上调后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658.13元/月,比原标准648元/月提高10.13元/月。

  由于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的提高,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医疗保险也将获得更多补贴。市区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由648元/月调整为658.13元/月,其中养老405元/月,与原有标准一样;医疗由原来的162元/月调整为182.25元/月;失业由原来的40.5元/月调整为30.38元/月;工伤由原来的12.15-20.25元/月(按实际费率核定)调整为20.25元/月;生育20.25元/月,与原有标准一致。

  需要强调的是,这里的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那么,什么是企业社保补贴?据了解,市区各类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新增岗位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政府按实际招用人数按照当年最低缴费基数全额补贴。那么什么样的人才算是就业困难人群呢?市就业部门的相关专家告诉记者,按照规定,符合条件的市区用人单位只要吸纳城镇户口“4050”人员、残疾人以及“零就业家庭”人员,并稳定就业都可以申请社保补贴。

  需要提醒的是,不同的对象办理补贴流程有区别。具体流程请登录市人社局官网查询:

  http://hrss.yangzhou.gov.cn/RSJXXGK/YZZ/201412/6727ff9ac5ab41f6b30029ab922ac7d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