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加强社区矫正“三项”建设确保刑罚有效执行

05.07.2016  23:41

    四川省成都市司法局通过加强社区矫正中心、工作网络、工作队伍三项建设,实现了对社区服刑人员全流程、全方位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确保刑罚有效执行。2015年7月,吴爱英部长来川调研期间,对成都社区矫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加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提升刑罚执行的威慑力。一是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有新突破。全市大力推进执法、管理、教育“三位一体”的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今年,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监控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市已有10个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完成新建或升级改造,社区矫正中心功能设置更加合理,核心枢纽作用进一步显现。二是社区矫正中心功能有新提升。组织所有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增强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服刑意识。严格履行社会调查评估、法律文书和服刑人员交付与接收、刑罚执行等工作职能,防止社区服刑人员漏管、脱管,预防或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把牢社区矫正机构刑罚执行的程序性。三是探索向基地延伸新模式。充分利用已建成集培训教育、心理咨询、食宿、救助为一体的2个市级特殊人群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和特色化的社区服务。同时,基地提供农业种植、保洁服务、美容、摄影等专业技能培训和洗车、保洁、复印等临时就业岗位,变“输血”为“造血”。

  加强工作网络建设,发挥“两主体一小组”作用。一是注重把握刑罚执行主体行为的“程序性”。注重发挥社区矫正中心刑罚执行主体作用,全面推行调查与评估分离的社会调查评估机制,确保社会调查评估的客观、公正。二是注重体现日常管理主体工作的“证据性”。以司法所严格落实“双八”为核心,精心制订教育和社区服务计划,分批次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8小时的教育学习,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创新和丰富了教育手段,促进日常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三是注重发挥社区矫正小组协作的“有效性”。为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小组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的有效性,成都市将社区矫正工作植入社会治安综合防控系统,通过将网格管理员纳入矫正小组成员,对社区服刑人员实现了网格化全方位管理。

  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充实社区矫正工作力量。一是加强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建设。在县(市、区)司法局成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或社区矫正科,平均配备3.6名政法专编公务员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基层司法所所均配备1名公务员身份的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二是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与成都市委组织部等七部门联合下文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服务范围;与高校合作,发展社会学、法律专业、心理学等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在校大学生作为社区矫正志愿者并参加矫正小组;与志愿者组织协作,由志愿者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帮扶、教育、社区服务等日常工作。目前,全市共有2097名志愿者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高了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保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志愿者补贴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构建了专职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工作人员以及志愿者队伍动态调整补充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