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创新设计工会干部维权综合保障

10.08.2016  02:04

      近日,镇江市总工会创新出台《镇江市工会干部维权综合保障实施办法》,从维权、医疗、意外伤害、生活等四方面为工会干部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一是树立为维权者维权理念,量身打造工会干部维权保障。 明确工会干部因依法履职,维护职工权益而遭受故意伤害者,可获得最高5万元死亡保障金。为职工维权遭到停职、停薪、解除劳动合同等不公正待遇者,可享受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每月补足生活补助费。因参加上级工会重大活动而被所在单位扣发基本工资和福利待遇者,按实际损失的15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二是贴合实际涵盖多重保障,搭建全面有效抵御风险屏障。 除维权保障外,为工会干部提供医疗、意外伤害、生活等方面更大力度的保障,包括最高8000元重大疾病医疗保障金,30日以内每天50元的住院津贴,70%甲、乙、丙类自付医疗费用补助,最高2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障金,一次性500~2000元生活保障慰问金等,让广大工会干部充分感受到工会娘家的关爱。

三是多措并举强化建家激励,激发工会干部创先争优热情。 对获得全国、江苏省、镇江市优秀工会干部荣誉称号的,或创成相应级别“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的工会干部人,符合保障给付标准的分别加付20%、15%、5%。与落实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工会主席工作相挂钩,民主评议满意率达90%以上的加付5%,有效发挥了会员主体作用。此外工会干部可优先享受由保障机构组织的健康培训、健康体检、健身运动、疗休养等会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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