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出台法治型社会组织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16.12.2016  19:06

  为深入推进全市法治型社会组织建设进程,全面规范社会组织法律顾问工作,日前,太仓市制定出台了《太仓市社会组织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该制度规定,社会组织法律顾问工作作为政府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由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市司法局在全市挑选政治素质较强、业务水平较高、热心公益的执业律师,并同各社会组织进行充分协商一致后,推荐担任社会组织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对法律顾问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1.规定市司法局、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应签订《太仓市社会组织法律顾问协议书》,以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
  2.法律顾问主要为社会组织提供四项服务:一是提供法律咨询,就社会组织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和实务操作的咨询服务;协助社会组织审查或修改合同、协议及其它有关法律文件;协助社会组织拟订、修改、审查规章制度及其他法律文件。二是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即社会组织帮助审查、修改或见证各类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就社会组织需要的具体法律事务提出法律意见及建议。三是为社会组织及成员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培训班等非诉讼类法律服务。四是当社会组织遇到法律争议或法律纠纷时,顾问律师可代理参加调解、仲裁、诉讼。

 

  3.规定了顾问工作纪律。顾问律师在处理受托事务中的商业秘密及其它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涉及代理关系的法律事务应由社会组织向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参与或处理其它事项法律事务时,顾问律师应经社会组织口头或书面要求或邀请方可介入。同时还明确规定顾问律师在履行职责时,社会组织要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应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提供签字、盖章等手续上的协助及其它方面必需的配合和协助。
  4.规定了顾问工作方式。顾问律师应根据社会组织的服务要求,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平时应主动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进行服务,每月不少于1次。如需要上门服务的,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5.规定了顾问工作的评估模式。市司法局负责对新型社会组织法律顾问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顾问律师工作进行监督与评估。顾问律师应做好服务工作记录,各社会组织条件允许时应对律师的服务内容进行登记,以此作为司法局年度评估的依据。
  6.规定了法律顾问费用试行政府购买,由太仓市司法局按工作量对顾问律师进行补贴,社会组织不需支付法律顾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