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出台《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及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30.03.2015  18:30

  3月18日,南通市环保局、市文明办、市信用办正式出台《南通市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及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经过十余年的探索实践,由环保部门进行企业环境行为评级和信息公开的行为,上升为全社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范畴,并成为南通市“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的重要内容。

  作为全国首批企业环境信用评定试点城市,南通市在深入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又迈出了领先的步伐。《办法》将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影响大的1700家企业列为环境信用评价对象,以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日常达标排放状况、环境违法等11项指标作为参数,从高到低,划定绿、蓝、黄、红、黑“五色榜”,在每年的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在市级媒体、南通信用网上公布,使公众了解重点企业的环境行为,更好行使环保监督权。《办法》明确提出对存在污染环境犯罪等几类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直接实施“一票否决”,并采取最为严厉的惩处措施,对其它企业有极大的震慑作用。市文明办对《办法》出台给与了大力支持,将不断极大宣传和公布力度;作为诚信“五色榜”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也将录入南通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库,在南通信用网公布并供社会查询。

  下一步,围绕贯彻落实《办法》,南通市将强化公众监督,向社会公布评级结果,在信用评级领域引入公众参与机制,改革和完善现有环境监管模式;调整差别价费政策,对评价结果较差的红、黑企业加大惩罚性污水处理费征收幅度,力争在全省率先试点差别电价政策,让重污染的失信企业“痛入骨髓”;强化绿色金融政策,完善绿色信贷信息共享平台,促进信贷政策与环保政策的有效对接,卡住失信污染企业的“命脉”;将环保信用审查和结果查询纳入政府部门工作流程,规范企业信用信息在行政许可、资金管理、评优评先工作中的应用,鼓励财政等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运用评级结果,对红色、黑色企业采取限电、断电措施,将黄色以下高能耗、低产值企业作为有序用电首限对象。

  (南通市信用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