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出台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办法

26.02.2016  18:59

      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下发后,南京市结合实际,于2016年2月出台《南京市临时救助办法》和《南京市医疗救助办法》,并将相关内容列入市政府年度“实事工程”。

      两个《办法》聚焦“救急难”,突出“规范、拓展、衔接、对接”。规范托底救助政策、程序;拓展救助范围、类型、内容;衔接常规救助政策与“救急难”政策;对接政府社会资源、动员社会救助力量。通过系列政策“组合拳”,为“急难”群众织就覆盖面广、保障水平高的兜底安全保障网。3月10日,《南京市医疗救助办法》和《南京市临时救助办法》将正式实施,全市15万困难居民的医疗负担将进一步减轻,市域范围内所有遭遇“急难”的群众将在第一时间得到救助。
 

“十三五”期间 中央财政实施20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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