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查获一起非法销售野生鸟类的案件

01.04.2015  15:38

 

图为非法捕获的野鸡。 张园摄

 

春暖花开,又到了候鸟来靖筑巢的季节。昨天下午,市农委森检站执法人员在公新公路四圩港段查获一起非法销售野生鸟类的案件,涉案的一只野鸡、三只小黑水鸟被没收并放生于长江湿地。

 

昨天记者接到市民反映,在四圩港桥附近的马路菜场,有人贩卖野生保护动物。记者赶到现场看到,一名操本地口音的中年男子在摊位的显眼位置放置了两口网袋,网袋内分别装着一只重约2斤的野鸡和3只较小的小黑水鸟。此外,在摊位内侧,还放着一口小脸盆,脸盆里整齐地放着5只已经宰杀好的小黑水鸟。摊贩称,所有鸟类都是纯野生的,论只卖,野鸡每只120元,小黑水鸟每只20元。

 

记者立即与市农委森检站取得联系,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依法对摊贩在售的野生鸟类予以没收。随后,市农委森检站工作人员来到长江边湿地,将野鸡及小黑水鸟全部放生。

 

靖江地处长江之滨,湿地资源丰富,很受候鸟青睐。近年来我市绿化造林力度不断加大,森林覆盖率逐年提升,许多候鸟迁徙过来后选择留在本地不再迁徙。”市农委森检站副站长范里说,整个江苏省都属于禁猎区,无论什么时候,使用任何工具或者方法,在江苏省境内进行狩猎都是非法的。

 

据了解,目前我省重点保护的鸟类有近200种,其中我市比较常见的“本地鸟”包括灰喜鹊、喜鹊、野鸡、麻雀、家燕、乌鸦、翠鸟等近20种。我市恰好位于东亚候鸟南北向迁飞和东西向迁飞线的交会点,每年三、四月期间,南北两地的候鸟交会,成了靖江天空中最“热闹”的时节,市民可以看到绿头鸭、斑嘴鸭、夜鹭等许多种平时在本地难得一见的鸟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