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农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4.07.2017  13:22
        淮安市紧紧围绕农业部、江苏省农委要求,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示范创建为抓手,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中心,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强化执法监管能力,全市连续多年未发生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职责
        淮安市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印发《关于调整淮安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与职责分工的通知》,市农委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判当前农产品质量面临的形势,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制定下发《淮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市、县(区)、乡镇和农产品生产主体层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和承诺书,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淮安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季度工作督查的重要内容,并将其列入到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目标考核体系范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体系中,督促指导创建单位按照创建要求开展创建工作,全面推进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两年来,经过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2016年盱眙县顺利通过了考核专家组创建活动验收,2017年淮安区列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为我市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建立监管体系加强日常督查
        淮安市全面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体系,7个县(区)、113个农业乡镇已全部挂牌成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配备了蔬菜农残快速检测室,明确了494名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1793名村级协管员及企业信息员,深入推进基层“三定一考核”网格化监管模式,有效地解决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市、县、乡三级监管机构全部纳入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实现了日常巡查、质量抽检等监管记录的电子化、规范化、痕迹化。全市各级农业部门不断加大农产品监测力度,印发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定期开展农产品例行监测抽样,全市蔬菜例行监测(含定性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畜禽产品抽检(含生鲜乳)合格率稳定在99.5%以上;2016年度省级例行监测蔬菜产品合格率为98.8%,畜禽产品合格率为99.67%,水产品合格率为100%。
        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执法监督
        坚持问题导向,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始终严防、严控、严打、严治的高压态势,持之以恒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整治。组织并开展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依法规范抽样程序和行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垫查处力度。对巡查检查、监督抽查、群众举报等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彻底。围绕农兽药隐性添加、高毒限用农药违规使用、兽用抗菌药整治、“瘦肉精”非法使用、“三鱼两药”整治、病死畜禽非法收购屠宰和假劣农资制售等突出问题,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产品,全面系统地开展拉网式排查,切实打击带有行业性的隐患及“潜规则”问题。坚持严字当头,强化检打联动,严惩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并及时曝光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凡达到司法移交标准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方有序参与形成社会共治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涉及面广,淮安市积极推动并形成良性互动、有序参与、合力监管的多元共治格局。充分发挥基层监管服务机构和技术推广体系的作用,全面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宣传培训,做好生产主体“一栏四书”工作,并张贴上墙,让生产主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属地管理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县、乡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实现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以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主体为重点,开展信用等级评定,探索分类监管模式;以“三品一标”获证单位为主体,开展省、市、县级“创牌立信”示范单位评选活动,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树立诚信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