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获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05.11.2016  17:08

  近日,南京市公安局等10家市级公安机关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此前,南京市公安局曾自2008年连续四次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是全省唯一一家连续四次蝉联“全省执法示范市公安局”的设区市公安局,全局先后有5个公安分局、基层所队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近年来,南京警方坚持“民意、实战、问题、规范、效率”五大导向,充分发挥法治建设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全警种、全建制、全要素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探索建设符合法治特点、顺应群众期待、具有省会城市和全国东部中心城市特点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版,推动公安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南京市公安局率先在全省推行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案管中心(室)建设,已建成案管中心(室)167个,率先在全省实现了市、区、派出所三级全覆盖;抓好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公安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处罚文书网上公开、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等改革任务;探索实行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建立公职律师机制;积极履行全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职责,办理刑事速裁案件2700余件。率先研发应用全国公安系统第一个无纸化办案平台;在全国首创实时指导现场执法模式,建设应用“执法宝典”移动法律服务平台;率先推出行政案件自动量罚系统,独创行政案件自动量罚模式,有效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开展电子案卷二维码行业技术标准部级课题研究,建立公安机关生效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查询制度,全面应用“当事人权利保护系统”、“执法办案回告系统”,积极研发执法办案区管理系统和新型智能执法记录仪,有效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


  南京市公安局还首创“民意110”警务服务平台,对全市110接处警满意度、窗口服务满意度、社会治安满意度、公安队伍满意度及社区民警熟悉率等“一率四度”外部评价数据进行不间断跟踪监测,倒逼民警规范执法服务行为,实现了公安机关作风形象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稳步提升。“民意110”平台运行一年以来,共发送访评短信579万余条,同步录音电话回访15.4万余人次,全市110接处警满意度为90.08%,窗口服务满意度为92.36%。“民意110”工作经验得到公安部和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被公安部在全国推广。南京警方还健全25个警种部门标准、321个岗位标准,汇编400万余字《基层民警执法手册》,并逐年修订。建立常见警情处置规范体系,明确伤害类、侵财类、寻衅滋事类警情处置规范,制定警辅人员执勤、警务工作服务站执法办案程序性规定。针对接处警、传唤讯问、扣押物品、行政案件裁量、简易行政程序等重点执法环节和领域,健全执法行为标准。


  与此同时,南京警方还采取“纵向层级培训”和“横向警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设12期专业化警务技能训练班,训练民警1700余人。鼓励民警学法用法,与司法考试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合作,为全局2300余名有意向参加司法考试的民警开展100余场司法考试辅导培训。目前,全局共有260余名民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1200余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