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深化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6.02.2019  23:24

昨天上午,市公安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新闻发布会,通报第二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以来取得的战果及专项行动的后续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举报重点及内容。

2018年,市公安局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坚持重拳出击、以打开路、除恶务尽,向黑恶势力发起了一轮又一轮强大攻势。自2018年6月28日以来,市公安局破获各类涉黑涉恶案件51起,抓获涉黑涉恶人员179人,打掉黑恶势力团伙3个,逮捕52人,移送起诉107人,全市八类严重暴力案件破案率100%,发案同比下降30.8%,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今年以来,扫黑除恶已进入了转段、攻坚之时,打击黑恶势力的广度、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市公安局全局上下将咬定三年目标不放松,分阶段、分领域完善策略方法、调整主攻方向,保持强大攻势。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细功夫,确保取得实效、长效。

据介绍,下一步,市公安局还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体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坚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将以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套路贷”为打击整治重点,对破坏营商环境、损害民营企业利益的黑恶势力实行“零容忍”,继续突破一批大要案件,及时发现、打击网络空间、新兴领域黑恶势力犯罪,对“保护伞”实行“破网打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市公安局也呼吁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提供线索,举报电话为110或0523-84814110。对于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如发生泄露情况,一经查实,无论是否造成后果,均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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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种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可举报: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的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