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建设】邳州市公共法律服务推行“四细”工作标准

15.04.2017  01:04

今年以来,邳州市司法局注重抓好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行“四细”工作标准,着力补齐服务短板,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服务标准细 。制定窗口值班人员行为规范、语言规范,接待人员坚持“十要、十不要”的服务标准,主动服务、靠前服务、人性化服务,做到服务热情、规范、得体。重点抓好公证、法律援助、法律宣传、人民调解等窗口工作礼仪规范。同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重要岗位AB角制等机制,规范窗口服务。

二是管理模式细。 通过梳理省厅下发的各项标准,再造服务流程,编写相关标准和办事指南,研究出台《邳州市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公调案件工作程序规定》《访调案件工作程序规定》等18项工作流程;修订完善法治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8大职能46项工作制度、实施细则和操作手册,实现“一项业务一个流程、每项工作都有规范”。

三是信息研判细 。坚持需求导向的工作理念,通过实体和12348平台,收集各类社会法律需求信息和群众期盼,形成月度《社(舆)情分析报告》和《信息快报》提交局领导,并报送党委政府。各业务科室对相关数据作进一步分析研判,局长办公会每月汇总研判情况,对基层工作和社会矛盾形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实时响应的实战化勤务运行机制。

四是服务产品细 。围绕社会热点、群众关切,研发产品涉及领域涵盖村(社区)法律服务、建筑工程项目法律服务、金融法律服务和企业管理等多个方面。重点打造交通、劳资、工伤赔偿、损害赔偿、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物业等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服务需求,量身定制法治宣传教育、法律顾问、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系列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