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法务】扬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四统一”

01.08.2017  15:46

近年来,扬州市司法局积极推进“实体+线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先后投入120万元用于公共法律服务应用管理平台研发及硬件更新。目前,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管理模块已基本建成,实现了“四统一”。

一是服务资源统一管理。建立服务对象数据库,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理过任一业务的群众,再次办理其他业务时,其个人信息数据将通过平台实现共享,减少信息重复录入。同时,从网上服务中心和线下实体大厅提交的所有业务申请全部进入统一管理平台,由中心窗口人员集中答复处理。

二是业务数据统一录入。中心窗口部门全部使用“扬州市公共法律服务统一管理平台”,各条线业务系统不再单独使用。受理的咨询、申请事项统一录入平台,以实现不同业务类型的互相转办,如医患调解不能成功且发现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时,在告知当事人后,系统可直接将案件转交法律援助窗口办理,并将相应数据转至法援操作系统,无需重复录入基础数据。

三是服务流程统一标准。结合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建立所有窗口业务适用的流程化管理模式。凡接待的群众来访均在中心平台统一登记,通过管理平台受理后,派发至各业务条线,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进行指导、督办、落实。群众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反馈,实现事项办结或再次办理。通过统一服务流程,形成“中心统一受理,业务条线分线办理,办理结果实时反馈”的闭环型工作机制。

四是办理进程统一监管。凡是进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各类咨询申请事项,受理、办结、反馈环节均在管理平台留痕,中心管理人员及业务条线分管领导可以通过平台实时监控事项办理进度,对接近办结时限的案件进行提醒、催办,并掌握群众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反馈。

目前,该平台已接受各类法律服务咨询和申请事项150多人次,并已实现与省法律援助管理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下一步,该局将继续与市民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和联系,进一步推进部门间的数据交换及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