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全面探索构建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新模式

17.09.2015  09:31

  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与监管体制改革,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更是淮安建设全国一流政务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淮安市政务办党委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将不断深化改革构建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新模式作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突破口之一,积极围绕“大整合、大平台、大交易、大流程、大服务,新(监管)模式”的“五大一新”的总体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效能、效率、效益”的基本原则,深度挖掘整合后平台的综合性资源优势,全力打造全国一流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一、着力深化体制改革,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大整合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经市编制委员会批准,于2014年5月6日成立,2014年6月24日正式挂牌运行,为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接受市政务办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整合工作从2014年年初开始,经过近半年的精心设计、全面统筹、科学组织、扎实推进,按照“一体化”的原则,在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土地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机电设备交易中心、药品器械采购服务中心的基础上,通过机构调整与人财物的划转,业务与操作规程的再造,整合成立了集中统一、规范高效的市级公共资源综合性交易大平台。2015年4月16日,淮安市编制委员会批复《关于核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业编制等问题的批复》(淮编发〔2015〕8号),中心现有正式编制45名,另核定16名编外用工,内设8个副科级职能部门,分别是综合事务部、交易受理部、文本制作一部(政府采购部)、文本制作二部(产权[土地]药械交易部)、交易组织评审部、审核督查部、信息化部和重大项目部。


  二、依托“科技+制度”模式,搭建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服务大平台


  整合工作完成后,淮安市政务办及时指导中心充分应用科技技术,加强规范管理,提升监管服务效能,努力打造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服务平台。一是依托科技信息技术,升级完善大平台交易管理。先后开发建设了建设工程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部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网上操作系统、计算机自动抽取语音通知专家评委系统、评标区门禁管理系统、视音频监控一体化系统、远程异地评标系统等六大系统,为大平台的管理提供了科学武器。二是构建标准化服务体系,实现大平台的全方位标准化管理。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体系标准建设要求,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项工作实施“六统一”,即统一操作规范、统一信息发布、统一项目受理、统一监督管理、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档案管理,制定了内部管理标准、流程标准、岗位标准3个大类共91项服务标准。配套制定各岗位业务操作规程,使各个操作流程、各项环节有据可依、有章可寻。三是构建全面综合专家评委库。为实现大平台建设,中心在各招投标采购行政监督部门的配合下,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机电设备、物业管理、交通、水利六大类专家库全部整合,完成了市级综合评委专家库的建设,1200余名专家全部实现计算机随机抽取。四是明确监管部门和中心的职责分工定位。印发《淮安市招投标采购监管部门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责分工(试行)》(淮政务管委发〔2015〕4号),进一步理顺中心工作职责与服务范围,为做好招投标采购的各项服务、运行操作和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交易活动高效阳光运行。


  三、杜绝“场外交易”,打造 “应进尽进”覆盖全面的市级大交易


  新中心成立以后,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的进场管理,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进尽进”,2014年中心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淮安市区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淮安市政府于2014年12月9日正式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范围和标准,并对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目录对全市5大类15种交易项目进行梳理和细化,全面覆盖了所有交易门类和项目。2015年,淮安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县区党政正职重点权力制约监督的若干规定》(淮发〔2015〕25号),进一步强化公共资源处置关键环节的制约,要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一律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目前,市(区)包括清河区、清浦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工业园区、淮安生态新城、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等公共资源项目全部进场交易,实现从制度上杜绝“场外交易”现象的发生。


  四、创新机制优化调整,建设各类交易科学合理、深度融合的大流程


  原六大交易中心的业务流程均是按照“行业中心”建设的管理模式,整合后的新中心如果仍按照原有模式进行管理,实质就是“穿新鞋走老路”,不仅不能解决行业封闭运行的问题,而且会影响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接更多门类项目的进场交易。新中心按照企业流行的流程管理理论,借鉴和吸收了直线职能型组织结构,对中心各部与市政务办、各招投标采购行政监督部门之间的关系进行设计,形成了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组织结构。同时,按照“分线保障,分部协同、分段制衡”的总体原则,对原有按照交易类别划分的封闭式内部交易体制和交易流程进行优化再造,科学整合程序中相同事项、相同工作内容、相同工作节点,制定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流程再造实施方案》,并于2015年2月28日正式实施,有力推进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合后的深度化学融合。


  五、强化改革成果运用,发挥资源优势为地方经济发展开展大服务


  一年来,中心在运行过程中充分利用综合性服务平台的优势,开放迎接全市(区)交易服务,将原有分布在各个部门封闭式行业交易服务拓展成开放式的全面资源交易服务,有力地推动了公共资源交易的深度发展。从成立以来至2015年8月,中心共完成各类交易项目3099宗(次),实现交易额392.7亿元。特别是在国有产权改制基本结束的情况下,中心积极拓展交易空间,完成8例项目的产权交易。中心不仅在完成政府、国有资金交易中显示了服务推动作用,为大量的社会资本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运营提供了一个交易场所,而且在市重大项目建设上起到了助推器的作用。按照市政务办党委的统一部署,中心积极开展重大项目的全程跟踪帮办服务,制定了服务制度与实施意见,为西游记主题公园、白马湖公园、里运河、有轨电车等66个市重大项目尽早落地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六、立足深度改革创新,探索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效能的新模式


  按照“统一进场交易,集中监督管理,阳光透明高效”的指导思想,中心在推进各类交易项目进场的同时,努力探索和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的改革,构建了“内部监督(中心设有审核督查部)、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集中驻场监督、市政务办综合执法督查以及社会监督”的四级平行监督机制。为做好社会监督,中心制定社会监督员方案,开展“政务服务开放日”活动,2014年下半年,连续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民代表、企业代表、新闻记者等各界人士开展了10场次活动,引起了一定的社会反响,为揭开公共资源交易“神秘面纱”以及有效解决领域存在的“两低”(群众满意度低、领导评价低)迈出了坚实的一步。2015年经请示市政府批准同意,市政务办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印发了《关于对淮安市市级招投标采购监管部门实行统一驻场监督的通知》(淮政务管委发〔2015〕5号),于2015年5月8日完成市级各招投标采购行政监督部门全部派人进驻中心集中办公的目标,全面履行对公共资源交易实行集中监督和管理的新模式,在实现行业行政监督与交易操作分离的同时,又达到监管工作上的实时无缝对接。


  一年多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改革中焕发了青春,在调整中实现了统一,在管理中走向了规范,在优化中达到了高效,在创新中趋于完善,在教育培训中实现了队伍素质的提升。市政务办在系统科学指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完成各类交易任务的同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管力度,着力净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环境,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发现与处理各类围标串标案件达17起,达成了改革新目标,重塑了行业新形象。在今年全市开展的“101%服务流动红旗”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中,市政务办获得首轮“流动红旗”。同时,淮安市还受江苏省的委托起草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草案),这是对淮安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淮安继续探索深化改革的目标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