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启东市人民检察院审结猥亵儿童案件6起
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上升
中国江苏网7月13日讯 9岁女童遭人猥亵,犯罪嫌疑人竟是朝夕相处的邻居。5月24日,启东警方将涉嫌猥亵儿童的犯罪嫌疑人徐某抓获。
统计显示,2008年到2014年,启东市检察院总共审结猥亵儿童案件为15起。而仅今年上半年,该院就已经审结猥亵儿童案件6起。启东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查科科长吴洪燕表示,案件总量尽管不多,但由于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较为隐蔽,出于性羞耻心理影响或者自我保护意识的缺乏,很多犯罪行为没有被及时发现。数据也表明,近期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呈上升趋势。
乡村留守儿童成“高危人群”
记者了解到,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多发于“熟人作案”。启东市检察院近年审结的21起案件中,有九成以上的被害人是被邻居、亲戚等“熟人”侵害,并且大多数的性侵案件犯罪主体文化程度低,中老年人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犯罪问题凸显。所有涉案被告人均为男性,案发年龄从40岁到83岁不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到八成以上,且已婚男性犯罪比例较高。
吴洪燕告诉记者,所有审结的性侵案件中,受害人为幼女的比例占到近九成。案发时,年龄最大的为14岁,最小的仅为3个月。由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体力智力发育尚不成熟,其辨别和反抗能力相对薄弱,犯罪分子采用食物诱惑、语言威胁等方式,可以轻易制服被害人,所以儿童极易成为性犯罪的侵害目标。
据启东市检察院的统计,在全部性侵案件中,80%的发生地点为乡村。2008年至2014年的15起案件中,有11件发生于乡村,而今年发生的6起案件地点则全部在乡村。究其原因,除了乡村因地处偏僻,且父母大多外出打工或者忙于工作,对孩子看护不够,让犯罪分子更易于实行性侵犯罪外,与城市父母相比,农村父母对女童进行自我性保护教育的意识较为薄弱。
未成年人性教育严重匮乏
性侵对于未成年人特别是未成年女性,带来的不仅是生理上的损害,还有心理上的折磨,这种长期的、隐蔽的负面因素,甚至会影响到今后的婚姻和家庭生活。因此,事前预防比后期干预强百倍。
为了避免孩子遭受强暴和性侵扰,家长和老师必须从孩子幼年起就对他们进行这方面的教育。从孩子的健康成长来说,学校开展性教育课程,至少应让孩子们知道,哪些行为对自己会造成伤害,自己的哪些部位是需要保护的,即使隔着衣服碰也不行。要告诉孩子身体是属于自己的,如果有人触摸你的身体,你一定要告诉家长或老师,就可以避免更多的伤害。
暑假期间,许多农村家庭因父母外出,留守儿童多为隔代抚养或委托亲属监护,导致家庭安全监护和教育有所缺失,部分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缺乏必要引导和保障,因此社会和学校应重点加强对留守儿童法治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引导,有效补充家庭安全教育的不足。
吴洪燕表示,当然对受害儿童的事后关怀也很关键。遭受性侵犯的孩子极易在心理上形成创伤,往往会表现出恐惧、抑郁、强烈的不安全感等。这就需要家长、学校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受害儿童的事后心理干预,做好心理疏导,尽可能使孩子早日走出阴影,重返正常生活轨道。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