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为重点优抚对象推出五件实事

08.04.2016  10:24

      今年,泰州市民政局实施重点优抚对象五件实事项目,重点优抚对象将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医疗巡诊、短期疗养、精神抚慰等多项政策红利。

      一是办理住院医疗保险。在市区试点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保险项目,切实提高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报销比例,并帮助部分抗战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配发轮椅、助听器等辅助器具。重点优抚对象除了享受正常医疗报销外,医保范围内报销剩余部分还可以享受相应比例的报销。

      二是提高抚恤补助标准。继续执行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步完善抚恤补助梯度结构、调整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以及住房、医疗等方面的优待措施,组织开展短期疗养和医疗巡诊服务,提高优抚对象物质保障和精神抚慰水平,提升优抚对象的荣誉感和满意度。继续开展“一助一”帮扶活动,推动困难优抚对象更多地享受到普惠性政策。去年,该市为所有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了《江苏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证》,落实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减免20%待遇。当年7月1日起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各类对象平均增幅达12%以上,其中在乡复员军人补助标准平均增幅达61%。

      三是开展医疗巡诊服务。对1-6级残疾军人和复退军人精神病患者进行医疗巡诊,姜堰、兴化两地疗养院进一步提升优抚医院预防治疗、康复保健、供养服务等专业技术能力,各市(区)加强对乡镇敬老院光荣室的管理,确保孤老优抚对象在居住环境、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文化娱乐等方面得到优先保障。重点对1200多名抗日时期在乡复员军人、抗战牺牲烈士遗属等人员开展短期疗养,对300多名复退军人精神病患者和1-6级伤病残退役人员进行医疗巡诊。

      四是开展“一助一”帮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来引入社会力量,为重点优抚对象提供“一对一”服务,主动争取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慈善捐助、生活服务、精神关爱项目,并制定出台专门面向重点优抚对象的精神抚慰政策。按照“普惠+优待”的原则,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精神抚慰活动,增强军人荣誉感,提升优抚对象的归属感和满意度。

      五是保护烈士纪念设施。目前,市烈士陵园、杨根思烈士陵园属国家级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市民政部门将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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