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三大举措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

28.11.2014  12:32

      今年以来,江阴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决策部署,以加强社区建设、服务社区居民为宗旨,围绕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区治理新格局,有效推进政府治理、社会自我调节和社区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一是以“政社互动”为路径,提升城乡社区内生动力。明晰权责边界,全面理清《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工作事项》“两份清单”,其中村委会“依法履行职责事项”11项,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事项”10项,村(居)委会“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28项。对法定职责之外需要委托村(居)委会管理的行政事务和公共服务事项,签订“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管理协议书”。

      二是以“减负增效”为手段,提升城乡社区发展活力。通过规范工作事项进城乡社区,取消社区(村)台账124项,削减49.7%,清理创建评比55项,削减68.7%,取消社区(村)组织机构、挂牌目录74项,削减77%,有效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效能。

      三是以“创新治理”为目标,提升城乡社区综合实力。全面推广山泉村“四制四权”民主治理模式,加快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之间的“三社联动”机制,促进社区功能完善,逐步形成社区党组织领导,村(居)委会主导,社区公共服务机构、社会组织、驻区单位和村(居)民多元参与、协同治理的良好局面。基本建成社区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促进社区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信息的有机融合和系统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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