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三举措确保法律援助案件“零投诉”

09.11.2016  04:05

1至10月份,东台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案件689件,接待来访来电2630人次,经回访了解,受援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服务情况、服务质量满意率100%,实现法律援助“零投诉”。

一是先前承诺告知,监督到位。在市社会服务中心大厅内公示法律援助投诉电话、放置群众意见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前台有值班律师接待,并告知投诉处理方式,确保投诉监督渠道畅通,确保监督工作不流于形式。

二是办案全程跟踪,确保质量。市法援中心在律师出庭前通过审查受理、指派、检查案卷材料等方式完善法律援助质量监控链。1至10月份,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庭审旁听案件20起,月均旁听为2起,对所有办结案件进行了回访。

三是驻点律师优先,实行点援。市法援中心在受理当事人援助申请后,首先征询当事人的意见,赋予当事人自己选择律师的权利,改变以往由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律师轮流承办案件的传统做法,征求受援人意见,援助中心律师优先指派,并实行“点援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