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三个突出”打造一流人民监督员队伍

26.01.2017  17:15

徐州市司法局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积极主动、开拓创新,强化“三个突出”做实保障工作,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强、作风硬的人民监督员队伍。

一是突出“”。在人民监督员初选环节中,为保证拟选人选有适当的任职资格,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联合检察、纪检和公安等部门,认真审查是否具备任职条件和是否具有影响使用情节。对不具备任职条件和具有影响到使用情节的,及时报告,坚决不予选任,杜绝带病上岗,保证选任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二是突出“广”。宣传范围广,在《徐州日报》、市政府、市县两级人民检察院和司法局发布公告,大力宣传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意义和人民监督的选任条件、选任程序等;初选人员地域分布广,确定了拟选人数近2倍的初选人数,185名初选人员来自全市40多个乡镇(街道)及60多个村组(社区);初选人员分布行业广,初选人员分别来自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人民组织等近10个行业。

三是突出“”。政治素质高,拟选人员中,中共党员占到了全体人员的76%;文化素质高,拟选人员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比55%,其中研究生占比10%;能力素质高,拟选人员中,国家公职人员占比33%,企业经营管理者占比37%,教师、医务从业人员占比13%,基层人民调解员占比13%,均具有较强的社会事务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