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三个加强”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16.12.2016  02:36

      今年来,苏州市高度重视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1-11月,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组织排查婚姻家庭纠纷5200多次,成功调解婚姻家庭纠纷2601件,维护了近万名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近日,市司法局基层工作处被评为江苏省“维护妇女权益示范岗”。

    一是加强机制创新。积极对接市中院、市妇联等部门,推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创新建立人民法院立案后委托或邀请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模式,拓展人民调解介入环节;推动出台《关于建立“和谐婚姻﹒幸福家庭”引导机制的工作意见》,进一步保障妇女、老人、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设立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45个,聘用专职性人民调解员182名,并将其纳入调解员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教育培训,提升能力素质。

    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制作新版人民调解卷宗样式,新增委托调解、商请调解、移送调解等内容;建立健全受理登记、学习例会、排查分析、信息沟通反馈、重大纠纷联动调处等各项工作制度,规范调解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