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代表"品评全国模范检察官

04.12.2014  11:30

  12月2日,江苏电视台《“最美人物”发布厅》栏目发布江苏“最美法治人物”——全国模范检察官,滨海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污贿赂局长刘文胜的事迹。

  11月27日,江苏“最美法治人物”刘文胜发布会在盐城电视台录制。一个是党的十八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滨海县东罾村党支部书记薛正红,一个是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三八红旗手,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玲,一个作为颁奖嘉宾,一个作为访谈嘉宾,双双出席刘文胜事迹发布会。

  面对电视镜头,刘玲认为,虽然检察官和律师之间的关系看起来是对立的,但我们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执法为民。同为法律人,因为职业选择不同,自然成了“对手”,刘玲坦陈模范检察官办案很规范,他遇到了“高手”:他办案非常规范,卷宗里面基本找不到疏漏,证据链显示完整,所以只要是他经手的案件,我想为犯罪嫌疑人辩护,都比较难入手。他执法很文明,从这一本本的卷宗里面可以看到一支文明的执法队伍。

  盐城市检察院检察长戴飞提出“精品精细”的办案要求,刘玲律师在刘文胜身上得到验证,给她留下深刻印象。有一次,她去找刘文胜,在他办公室聊了两个多小时。她发现,对于她提出的问题,刘文胜都认真记下,并且翻看以往的工作笔记。作为女律师,她很细致,数来数去,确认他桌面上有36个笔记本,都是历年工作的记录。

  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领头人,全国知名村官薛正红对刘文胜并不陌生。她评价刘文胜“没官气”“接地气”,他组织的查办涉农惠民领域村镇建设开发、惠农专项资金等专项行动案件,给新农村建设注入了“正能量”。前不久,薛正红刚动完手术,身体正在康复过程中,县领导征求她的意见。她说:“我能克服困难,到现场为模范检察官颁奖,为这样的人鼓掌!

  据悉,江苏“最美法治人物”由江苏省委宣传部、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全省评选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法治精神的先进典型,首批江苏“最美法治人物”评选出四名政法干警,刘文胜作为全省检察系统的唯一代表入选。今年4月17日,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八次“双先”评选活动中,刘文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今年6月份,作为全国检察机关“坚守职业良知,践行执法为民”英模事迹报告团成员,刘文胜相继赴江苏、吉林、陕西、重庆、广东、湖北等省市作巡回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