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出台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

11.04.2016  09:33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近期市财政局出台《无锡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 

  文件在深刻领会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文件精神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详细列举了出差人员在差旅费执行中可能遇到的11种具体问题。问题的解答,一方面更为明确和具有操作性,如针对到边远地区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的情况,明确了差旅费如何报销审批;针对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食宿的情况,明确了交纳伙食费的要求;针对工作人员调动搬迁,明确了路费报销的规定。另一方面,对差旅费执行的要求更加严格,如明确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等级乘坐相应交通工具,符合乘坐火车软卧条件而改乘软座的,不给予补助;又如出差人员在驻地乘坐飞机的,往返机场的交通费在规定发放的市内交通费内统筹解决,不再另外报销交通费用等。 

      该文件的出台,对各预算单位加强差旅费管理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将进一步促进我市差旅费的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