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加大工程质量治理力度 着力解决住宅工程质量“常见病”
为认真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工程参建单位创优意识,着力推动全省工程质量治理和优质工程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11月21日下午召开了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暨优质结构工程创建现场观摩会。副厅长、省建管局副局长徐学军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质量安全监管司范苏榕副处长出席会议。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是为解决当前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而做出的重要部署,是今后两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一件大事,更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任务。会上,徐学军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全力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切实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责任,打击违法转包、分包及挂靠等行为”上下功夫,确保全省工程质量治理行动取得实效。要突出重点,抓好工程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从群众反映强烈的渗漏、裂缝等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上下大力气,要组织编写针对性、操作性强的专项治理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构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长效机制,还要积极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同时,各地要积极创建住宅优质工程,将工程质量创优工作的重点从事后评比向过程控制倾斜,将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与工程竣工验收、优质工程评选相联系,大力培育精品住宅工程,带动全省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整体提升。此外,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要以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为主题,创新监管方式,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责任落实,促进全省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升。
范苏榕在讲话时指出,对于已经开工、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机构要督促五方主体的法人补签项目负责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补签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没有补签的,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对于新开工的工程项目,一律严格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没有授权书、承诺书的,工程开工前,不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后,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要通过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整顿规范检测市场、加强监督队伍自身建设、抓好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等方式深化完善工程质量监督机制,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有关施工、监理企业进行宣贯培训,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既要查实体质量,更要查质量行为,两者并重。
会议要求,今年12月20日前,全省13个省辖市要完成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考评与应用,12月底,要完成与住建部的互联互通,明年年底前,要完成所有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同时,要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检查。从明年起,省里每四个月将会开展一次全省抽查,各地主管部门每个月都将进行一次抽查。会议对将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新《安全生产法》六个重大变化、十四项新增及完善的法律规定、创新强化的十二项法律规定分别进行了解读与说明。
江苏是全国建筑业大省和强省,建筑业总产值连续6年位居全国第一。2013年,全省全年共监督工程11.98万项,建筑面积11.11亿平方米,在工程建设规模快速增长情况下,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高度重视工程质量监管工作,自9月4日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来,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江苏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坚决贯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通知》要求,坚持以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为重点,以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和优质结构工程创建工作为抓手,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大力推进治理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成效。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认识清楚、组织严密、工作到位,全省住宅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呈下降趋势,住户质量满意度明显提升。
省建管局副局长陈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曹达双、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漆贯学、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站长金少军以及南京、无锡、常州等13个省辖市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对南京市中和村经济适用房二期工程进行了现场观摩。
会 场
徐学军副厅长讲话
现场观摩
南京市中和村经济适用房二期工程
王璇 /文 张杰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