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检方对“263”工程刘志洲山废弃宕口督促整治 非法开采被遏制

11.10.2017  10:10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延伸触角,用活职能,在接到连云港市检察院要求对宋祥林检察长关注的海州区锦屏镇刘志洲山非法开采突出的情况介入监督的通知后,给予高度重视,通过积极跟进,督促相关部门找准症结,立足源头,强化履职,使该地块非法开采突出情况得到有效遏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刘志洲山废弃宕口因历史原因而管理不到位,非法开采情况突出,形成地质灾害易发区,同时该地块存在塌陷区,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被列为全市“263”重点整治项目。尽管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海州分局、锦屏镇人民政府等职能部门针对该情况,采取了一定措施,加强了对刘志洲山废弃宕口及其周边宕口的巡查和管理,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执法部门职责不清、执法体制不健全、硬件设施不到位等因素制约,执法的整体合力得不到彰显,造成打击效果不理想,偷采、滥采情况仍持续存在。

  2017年8月中旬,海州区检察院接到连云港市检察院要求介入监督,跟进督促履职的通知后,立即启动了重大事项应急预案,由“一把手”唐张检察长亲自过问,在分管检察长直接参与下,采取得力举措, 督促相关部门引起了足够重视,分别拿出了整改计划和推进表, 并促成在全区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对刘志洲山废弃宕口及周边宕口进行有效整治起到了很好的助推作用。

  一是开展摸排调查, 把握主动。在分管检察长带领下,先后多次到海州国土部门、锦屏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摸排情况,听取汇报,查看台帐、日志、影像资料等,收集相关部门有无不作为、懈怠履职等方面的证据,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9月4日,该院与连云港市检察院民行处黄桂萍处长一行4人深入刘志洲山宕口腹地进行实地察看,了解了该地块的历史渊源及现有地貌。

  二是进行督促履职,强化整治。督促锦屏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刘志洲山废弃宕口及其周边宕口的管理,由砂石办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对于巡查中发现的偷采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公安、国土等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及时给予惩处。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对周边相关地块存在的非法发包、租赁等情况进行清理,必要时付诸法律途径。督促海州国土部门克服执法上的困难和弊端,积极向上级国土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寻求借力,并完善相关硬件配备,加大巡查和查处力度,通过行政执法,甚至联合公安等部门动用刑事手段,打压非法开采突出的势头。

  三是注重沟通协调,形成合力。该院除积极向地方党委、人大请示汇报,提请引起重视,强化综合整治外,还主动与公安、林业等部门沟通,寻求支持和配合,促使在全区范围内形成打击合力。在检察机关和国土部门的共同努力下,9月22日,海州区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了公安、国土、安监、林业、司法、检察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成立了“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了《海州区开展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今后一个时段的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和安排,搭建了联动互动的执法机制,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形成有力威慑。

  为巩固成效,扩大战果,防止非法开采情况抬头,该院下一步还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充分发挥“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骨干成员作用,积极斡旋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督促及时召开联席会议,促动联合执法,形成打击合力,保持惩治的常态化和长效化。

  2.充分发挥督促履行职责作用,针对锦屏镇人民政府存在的源头性问题,督促其积极履行职责,有计划、按步骤地解决周遭宕口非法承包、租赁问题;针对国土部门以往工作中存在的强调客观原因居多,忽视主观能动作用,极个别人员态度不诚恳,行为不积极等问题,进行口头预警,督促其积极履职,按照整改计划的内容和步骤,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3.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保护作用,对刘志洲山的整治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持续发力,若发现非法开采情况仍持续存在,相关职能部门有不作为,懈怠作为,或者乱作为情形的,将积极履行诉前程序,仍不见效的,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公益诉讼。

  4.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平台”和“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功能作用,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录入相关信息,及时查阅和审查平台信息,若发现非法开采行为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相关部门有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行为的,由反渎部门直接立案查处;若发现行政执法行为或行政强制措施违法的,将及时纳入办案系统予以办理,向有关部门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 (李超)